【第二試】食品烹調實作及廚房設備操作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115-03-10

有關【第11階-服務員-廚工】應試注意事項,如附件所示。

煩請依照公告之內容備妥當日需攜帶之器材及個人應試物品,依照入場通知書所規定之時間進行報到。

報到時間截止時仍未報到者,報到人員唱名三次,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